
日常谈论跨行转账时,经常会提到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准备金账户:银行 A 的客户给银行 B 的客户转账,两家商业银行最终要在央行的准备金账本上完成借贷划转。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准备金表现为央行对商业银行的负债。
很多刚接触支付结算的人容易形成一种错觉,认为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等于商业银行的准备金账户。中国人民银行于 2023 年发布的《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1]有助于打破这种错觉:除了吸收存款的普通商业银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清算所、非银行支付机构,甚至境外中央银行,都在特定条件下开立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
开户机构存放在央行的资金,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上都是负债,但资金性质、计息规则与对应权限完并不完全相同。理解央行账户体系,可以帮助我们看清中央银行究竟在为哪些金融活动提供底层的最终结算支持。
一、央行资产负债表视角:谁在持有央行负债?
要理解央行账户,需要先看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端。
商业银行的存款是商业银行对公众的负债;中央银行发行的现钞与吸收的各类机构存款,则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和各类机构的负债。中央银行不存在信用违约风险,因此中央银行负债是现代金融体系中最安全的最终结算资产。
能够直接把资金存入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机构,并不只有商业银行。简化后的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负债端,分为以下几类:
| 负债端项目 | 对应开户和持有主体 | 资金性质和用途 |
|---|---|---|
| 储备货币: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 | 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外资银行等开立的准备金存款账户 | 包含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超额准备金,用于流动性管理和跨行清结算 |
| 储备货币:货币发行 | 社会公众与银行现库存持有的现钞 | 央行对全社会的现金负债,不通过账户形式存在 |
| 非金融机构存款 | 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 | 客户支付备付金,全额存管,隔绝经营风险与挪用风险 |
| 政府存款 | 财政部门开立的国库单一账户、代理银行财政存款账户 | 财政预算资金、国债发行款、非税收入,用于国库库款集中管理 |
| 其它存款及负债 | 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结算账户、境外央行账户、业务专用账户 | 证券交易与跨机构结算资金、国际外汇储备存放、央行履职专用资金 |
开户机构在中央银行设立账户,本质上是获得了直接持有中央银行货币的制度化通道。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1]明确规定了六类开户对象:
- 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
- 非银行支付机构;
-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营机构;
- 境外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等;
- 中国人民银行内设机构;
- 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开户的其他机构。
能够在央行开户并不意味着任何持牌机构都可以申请。办法要求开户机构必须具备真实的业务需求或法定政策依据,央行还会从金融稳定、防范信用风险、维护公平竞争等多重维度评估开户的必要性[1]。
二、功能分类:央行存款账户的全景图谱
《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将中央银行存款账户划分为两大类:准备金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
准备金存款账户针对纳入准备金考核范围的机构;未纳入准备金考核但有特定资金存放、结算或履职需求的机构,则使用专用存款账户。
中央银行存款账户
├── 准备金存款账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定准备金交存、现金存取、日常跨行结算)
└── 专用存款账户
├── 财政存款账户(国库库款集中、代理财政资金收付)
├── 特种存款账户(特定宏观调控与结构性流动性管理)
├── 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 100% 隔离存管)
├── 结算账户(未纳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资金清算与交割)
├── 其它专用账户(结售汇业务、境外央行类机构账户等)
└── 业务专用账户(人民银行内设机构履职、公开市场操作、货币政策工具落地)在 Luminale 梳理的金融基础设施与账户权能分析框架中,可以把央行存款账户视为接入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一组接口。不同的账户类型,对应着不同的监管逻辑与结算功能:

| 账户大类 | 具体账户类型 | 主要开户机构 | 资金性质与主要用途 | 对应的央行核心职能 |
|---|---|---|---|---|
| 准备金存款账户 | 准备金存款账户 |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持牌存款类金融机构 | 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超额准备金。用于准备金考核、现金存取、大额与即时跨行支付最终借贷划转 | 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稳定、流动性管理与支付结算支持 |
| 专用存款账户 | 财政存款账户 | 财政部门、代理国库业务的商业银行 | 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算收入、国债发行款等 | 经理国库、财政资金收支运作与预算监督 |
| 专用存款账户 | 特种存款账户 | 特定金融机构 | 央行为特定流动性调节或宏观审慎调控而专项冻结或吸收的资金 | 宏观调控与金融稳定工具 |
| 专用存款账户 | 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 | 获得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等牌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 | 消费者在网购、扫码支付过程中预先垫付给支付平台的客户在途沉淀资金 | 保护消费者资金安全、防范挪用风险与系统性传染 |
| 专用存款账户 | 结算账户 | 未纳入准备金考核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 FMI)运营机构 | 证券交易交割款、大额商品交易资金、衍生品保证金与跨机构集中结算资金 | 消除结算资产信用风险、保障金融市场最终结算确定性 |
| 专用存款账户 | 其它专用账户 | 境内外特定机构、外汇交易中心等 | 外汇结售汇结算资金、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款、境外央行存放资金 | 外汇市场管理、本外币协调与国际金融合作 |
| 专用存款账户 | 业务专用账户 | 中国人民银行内设司局与直属分支行业务部门 | 央行执行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行票据、发放再贷款等业务的自身记账资金 | 货币政策操作、维护金融体系日常平稳运行 |
从全景表可以看出,资金虽然都停留在央行,但准备金只是其中一种特定资金。不能把所有存放在央行的钱笼统称为银行准备金。
三、厘清央行账户的权能边界
央行账户包含多种权限层级。为了避免把“账户”与“全部中央银行服务”混淆,可以拆解四个关键区别:
四、为什么这些机构要在央行开户?
各类机构之所以申请央行账户,是因为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承担了四大公共职能。

1. 商业银行:货币政策传导与跨行支付结算
商业银行是信用货币创造的主体。商业银行在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派生了商业银行货币。为了约束过度的信用扩张,中央银行要求其按照法定比例将一部分资金上缴至央行准备金存款账户。
当发生跨行资金划转时,银行间债权债务的最终清偿,依赖两家银行在央行准备金账户上的借记与贷记。这构成了现代大额支付系统(Large-Value Payment System, LVPS)的核心机制。
2.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隔离与资金安全
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确认收货之前支付的资金,或者在微信、支付宝钱包里充值的零钱,属于客户备付金。
早期备付金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分散账户中,曾出现过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投资理财、甚至出现流动性缺口的案例。备付金集中存管改革后,所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必须 100% 存入央行开立的集中存管专用账户。
这一安排的目的不是为了支持支付机构放贷,而是把公众资金与支付机构自身的资产负债表切断。即使支付机构破产清算,消费者的备付金依然安全存放于央行,不会被划入破产清偿财产。
3.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消除跨机构最终结算的信用风险
国际清算银行(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下属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ommittee on Payments and Market Infrastructures, CPMI)制定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s, PFMI)第八项原则明确建议: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在进行最终资金结算时,应尽可能使用中央银行货币[2]。
证券买卖需要落实券款对付(Delivery versus Payment, DvP),外汇兑换需要落实同步交收(Payment versus Payment, PvP)。
假设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某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结算账户,一旦该商业银行发生经营困难或破产,全市场的证券交割款就会面临流动性挤压甚至直接本金损失。
让中债登、上清所、中国结算等核心金融基础设施在中央银行直接开立结算账户,全市场的资金清算就能在没有商业信用风险的中央银行货币上交割。这能消除结算资产本身的信用风险。
4. 境外央行与国际金融机构:外汇储备配置与本币清算合作
境外的中央银行、主权财富基金以及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在参与离岸人民币业务、配置中国境内资产或开展央行间本币互换时,也需要在人民银行开立专门的存款账户。这类账户构成了双边货币合作、外汇储备安全存放与跨国官方支付的金融渠道。
五、全球实践:央行账户开放到哪一层?
随着金融科技、支付以及金融基础设施的演进,央行账户的开放边界成为全球央行面临的共同课题:究竟要不要把直接接入央行资产负债表的权限,从传统商业银行拓宽到非银行支付服务商?
| 司法辖区 | 典型账户架构与核心系统 | 主要准入主体 | 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否直接开立央行账户 | 核心机制特征与准入限制 |
|---|---|---|---|---|
| 中国 | 准备金存款账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结算账户(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HVPS) |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境外央行 | 允许直接开立专用账户,备付金 100% 集中存管 | 统一在一套制度中规范,根据机构功能与资金用途差异化设权,严格区分准备金与备付金 |
| 美国 | 储备银行主账户(Reserve Bank Master Account) | 符合《联邦储备法》资质的受监管储蓄机构(Depository Institutions) | 受法律限制极严,新型金融科技企业很难获批 | 2022 年出台分层风险指引(Tier 1/2/3),对非传统联邦存款保险机构设立极高的合规审查门槛 |
| 欧元区 | TARGET 系统(包括主现金账户 MCA、RTGS 专用账户、T2S 证券结算账户、TIPS 即时支付账户) | 商业银行、部分公共部门实体、清算所与证券存管机构 | 2025 年起正式纳入非银行支付机构(NB-PSP) | 仅限用于特定支付清算,不向非银行开放隔夜信贷与流动性支持,不提供常规客户资金保管账户 |
| 中国香港 | 港元结算账户(HKD CHATS 实时全额支付系统) | 持牌商业银行 | 不直接开立央行结算账户,通过银行代理 | 转数快(FPS)允许储值支付工具(SVF)参与,但非银行的头寸最终通过结算银行在金管局账户交割 |
| 新加坡 | MEPS+ 实时全额结算账户(包括资金与证券结算) | 商业银行、特定持牌金融公司、中央存管处(CDP)与清算所 | 银行与受监管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均可接入 | 将银行间支付与本币政府债券的资金腿结算高度集中在统一的央行 RTGS 系统内 |
1. 美国:法律资格与分层风险审查
在美国,美联储各储备银行的主账户(Master Account)是直接接入美联储结算系统的身份凭证。获得主账户意味着可以使用美联储的支付系统(如 Fedwire 和 FedNow),免除商业银行的转接中介。
2022 年,美联储发布了针对主账户申请的统一评估指引,设立了三层审核框架:
- Tier 1(第一层):受联邦监管且具有联邦存款保险的传统商业银行,审核流程相对直接;
- Tier 2(第二层):受联邦监管但缺乏存款保险的机构,面临更为严格的资本与流动性检查;
- Tier 3(第三层):仅持有州级金融牌照、不受联邦严格审慎监管的新型金融科技企业,面临最严格的准入审查,申请难度极大[3]。
美联储还存在一类独立于 Master Account 的官方账户持有者(Official Accountholders),专门服务外国政府、外国央行以及指定国际金融机构,体现了主账户与官方外交履职账户的双轨设计[4]。
2. 欧元区:TARGET 系统对非银行的谨慎开放
欧洲中央银行近年来在支付准入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在第三代泛欧实时全额自动结算系统(Trans-European Automated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 System, TARGET)框架下,账户类型被拆分为主现金账户(Master Cash Account, MCA)、RTGS 账户、用于证券结算的 T2S 现金账户以及用于即时支付的 TIPS 账户[5]。
欧盟自 2025 年起正式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服务提供商(Non-Bank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 NB-PSP),包括持有支付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牌照的公司,直接接入 TARGET 系统并开立结算账户[5]。
欧洲划定了一条清晰的防火墙:非银行机构获得的央行账户严格限定在支付结算结算指令的撮合与清算,欧元体系不为其提供常备借贷便利、紧急流动性救助,也不为其提供泛用型的资金安全保管账户[6]。这一案例说明,“接入央行清算基础设施”与“获得完整央行授信地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3. 中国香港:区分系统参与与账户归属
香港的实践展示了另一种代理结算设计。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运营的港元实时全额结算系统(HKD CHATS)中,只有持牌银行可以直接在香港金融管理局拥有结算账户[7]。
在零售层面的转数快(Faster Payment System, FPS)上线后,微信香港钱包、八达通、支付宝香港等储值支付工具(Stored Value Facility, SVF)持牌人虽然成为了 FPS 系统的直接参与者,可以直接收发指令,但在金管局账本的最终头寸清算上,非银行机构必须指定一家持牌银行作为结算代理行。
这说明,用户感知上的直接连接系统,不等于后台拥有央行的法定负债账户。
六、延伸探讨:普通企业和个人为什么不能在央行开户?
了解完复杂的机构账户后,很多人会产生一个疑问:既然中央银行的信用最高、绝不破产,为什么现代货币制度不向普通人和普通公司开放账户?如果大家都能把钱直接存在央行,不就彻底不用担心银行倒闭了吗?
这涉及到现代两层货币体系(Two-Tier Monetary System)的底层分工。
两层货币体系架构
├── 第一层:中央银行(发行中央银行货币:现金、准备金与央行存款)
│ └── 对应债权人:商业银行、政策性机构、大型金融基础设施
└── 第二层: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货币:公众活期及定期存款)
└── 对应债权人:普通个人、居民家庭、实体企业
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维护币值稳定与监管整体系统性风险。它不具备面对数以亿计普通民众提供日常金融服务的能力:
- 信贷资源配置与风险定价:商业银行吸收社会存款后,要向实体经济的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需要依靠大量的线下网点、客户服务和信贷审批人员来判断贷款人的信用、监督还款并承担坏账损失。如果所有人都把钱存在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就会直接抽走商业银行的资金池。这样一来,全社会的信贷分配要么停滞,要么倒退回由单一中央机构统包放贷的旧模式,效率极其低下。
- 银行脱媒与金融挤兑风险(Disintermediation):如果公众可以在央行开设日常账户,一旦金融市场传出某家银行经营不利的风吹草动,所有人可以在手机上秒速把商业银行存款转存至绝对安全的央行账户。这种极低摩擦的资产转移机制会放大银行挤兑的速度与规模,瞬间击垮商业银行体系。
- 沉重的前台运营与合规成本:反洗钱筛查(Anti-Money Laundering, AML)、客户身份识别(Know Your Customer, KYC)、反诈欺监控、日常零钱清分与挂失补办,需要庞大的分支机构、海量的人力团队与 IT 客服系统。中央银行承担着公共宏观职责,无法替代商业机构来承担微观账户服务。
这一逻辑同样贯穿于当前全球关于零售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Retail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rCBDC)的讨论。绝大多数国家在设计法定数字货币时,都坚持采用双层运营体系: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等指定运营机构投放数字货币并承担最终负债,商业机构负责面向最终公众提供钱包分发、KYC 认证与前台支付支持。
七、央行账户是金融基础设施的最终锚点
观察一个国家的货币与金融体系,不仅要看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调控和资产端配置,也要看中央银行将自身的负债开放给了谁。
中央银行存款账户不是一张同质化的名片,它是不同机构接入国家主权资产负债表的一组制度化接口:
- 对商业银行,它是履行准备金约束与清算跨行支付的管道;
- 对支付机构,它是将数十亿在途资金与商业运营风险完全隔离的安全池;
- 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它是确保全市场证券买卖、衍生品结算消灭信用风险的最终交割场;
- 对普通公众而言,两层体系的设计既保障了信贷市场的效率,又维系了整个金融生态的稳定。
各类金融科技创新,包括非银行跨境即时结算、稳定币储备资产存管、代币化存款以及批发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Wholesale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wCBDC)的探索,最终探讨的核心命题依然高度一致: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最终结算资产,究竟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在什么边界内,开放给哪些机构。
参考资料
[1]: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 (银发〔2023〕118号)[EB/OL]. (2023-07-07)[2026-09-05]. https://www.pbc.gov.cn/chubanwu/114566/114579/4940535/5124674/2023110715152690458.pdf ↩
[2]: Committee on Payments and Market Infrastructures, Technical Committee of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market infrastructures (PFMI)[R]. Basel: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2012: 61-64. https://www.bis.org/cpmi/publ/d101a.pdf ↩
[3]: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Account and Services Requests[R]. Federal Register, 2022, 87(160): 51099-51111. 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other20220815a.htm ↩
[4]: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Federal Reserve Act: Section 11. Powers of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EB/OL]. [2026-09-05]. 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aboutthefed/section11c.htm ↩
[5]: European Central Bank. Guideline (EU) 2022/912 on a new-generation Trans-European Automated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 system (TARGET) (ECB/2022/8)[J].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22 (Consolidated text: 2025).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782971060741&uri=CELEX%3A02022O0912-20251006 ↩
[6]: European Central Bank. Decision (EU) 2025/222 of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of 4 February 2025 on access by non-bank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 to TARGET[J].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 2025.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5D0222 ↩
[7]: 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Hong Kong Dollar Clearing House Automated Transfer System (HKD CHATS) Descriptive Factsheet[R]. Hong Kong: HKMA, 2023. https://www.hkma.gov.hk/media/eng/doc/key-functions/financial-infrastructure/infrastructure/HKD_CHATS_DF.pdf ↩
[8]: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Singapore Government Securities Markets and MEPS+ Infrastructure Overview[R]. Singapore: MAS, 2023. https://www.mas.gov.sg/-/media/mas/sgs/sgs-announcements-pdf/bonds-pdf/green-sgs-infrastructure-and-syndication/offering-circular.pdf ↩
本文首发于 Luminale 金融科技观察:https://luminale.cn/articles/who-can-open-an-account-at-central-bank-account-hierarchy